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刘慧)证监会13日发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明确分拆条件、规范分拆流程、强化中介机构职责等。上市公司分拆,是指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或资产,以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形式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或实现重组上市的行为。
上市公司分拆是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公司理顺业务架构,拓宽融资渠道,获得合理估值,完善激励机制,对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为保障上市公司分拆后具备独立上市地位,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分拆后母公司与子公司符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性的基本规定。
规定明确要求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3年,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等分拆条件。同时,规定规范了分拆流程,上市公司分拆应及时披露信息,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子公司发行上市须履行首发上市或重组上市程序。
此外,规定强化中介机构职责,要求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就分拆是否合规等发表意见,独立财务顾问还应对分拆后的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证监会表示,将依法支持上市公司符合实际发展需要的分拆,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同时加强对分拆行为的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忽悠式”分拆、虚假分拆、炒作分拆概念等市场乱象以及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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